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第10号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09日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际开发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行为,促进我国债券市场发展与对外开放,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2005年2月18日发布的《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第5号公布)进行了修订,现重新予以公布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
财 政 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