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0年08月11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规划
(2009—2020年)
目 录
前言
一、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效
(二)存在问题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二)发展目标
三、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一)统一规划轨道交通网
(二)统筹推进公路网建设
(三)提升拓展港口功能
(四)加强交通枢纽规划建设
(五)推进运输服务一体化
四、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一)构建一体化智能电网
(二)优化电源结构和布局
(三)完善一体化油品输送管网)
(四)建设天然气“全省一张网”
(五)推进能源管理一体化
五、推进水资源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一)推进水资源开发利用一体化
(二)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一体化
(三)推进水资源调度管理一体化
(四)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一体化
六、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一)统筹规划建设信息网络
(二)率先推进“三网融合”
(三)推进信息服务一体化
七、推进粤港澳基础设施更加紧密合作
(一)推进交通领域合作
(二)加强能源领域合作
(三)强化水资源领域合作
(四)深化信息领域合作
八、保障措施
(一)完善规划衔接机制
(二)推进标准体系建设
(三)加强智能化管理
(四)加大改革力度
(五)完善协调机制
九、重大工程
(一)交通工程
(二)能源工程
(三)水资源工程
(四)信息化工程
附 表:珠三角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重大项目表
附图1: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布局规划图
附图2:珠三角高快速路布局规划图
附图3:珠三角港口与内河航道布局规划图
附图4:珠三角综合交通枢纽布局规划图
附图5:珠三角电源电网布局规划图
附图6:广东省输油管道线路规划图
附图7:广东省天然气管网规划图
附图8:珠三角水资源一体化规划图
前 言
国务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将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以下简称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重大战略和重要内容。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突破点,也是区域内各方开展合作的重要基本条件。珠三角要率先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为高效整合区域内资源、加速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珠三角率先实现基础设施现代化打下良好的基础。根据《规划纲要》、《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规划纲要〉的决定》(粤发〔2009〕10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09〕38号),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的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是指珠三角地区交通、能源、水资源和信息等方面的基础设施,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和统一管理的要求,从区域整体上进行统筹规划,努力实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规划期限为2009至2020年,规划范围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和肇庆市,并与粤东西北以及港澳相衔接。
一、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珠三角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先行改革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营运和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大交通、能源、水资源和信息等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建设力度,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已形成比较完备的基础设施体系,为加速区域经济的腾飞和一体化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珠三角已初步形成以广州为中心,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多种运输方式相衔接,连通全省和全国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其中,高速公路网基本覆盖区域所有县(市),内河航道网以千吨级航道为骨干,主要港口出海主航道均满足5万吨级船舶通航要求。初步形成与粤东、西、北地区电网连通的珠三角500千伏双回路内外环电网骨干网架,覆盖珠三角主要城市并连接省内现有主要炼油厂的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以及覆盖珠江口两岸主要城市的天然气主干管道,电网、天然气管网还与香港、澳门连接,加强了对港澳的能源保障。初步建成区域和流域相结合,以取水、供水、用水、排水、水生态保护和防治水害为主体的水资源管理机制,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和水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形成,水务一体化改革稳步推进。基础通信网络已在珠三角建成核心环、西环和东环,有线电视光缆干线网覆盖全省所有市、县(区),形成空中、地面、水下的立体通信传输网络,基础信息资源一体化建设初见成效。这些都为实现珠三角基础设施一体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目前,珠三角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一是行政管理体制障碍问题突出。各类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及营运分由不同部门管理,线网状工程经过多个行政区,在项目规划、选址、建设进度、管理机制、技术标准等方面常有分歧。由于缺乏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协调机制,难以对区域性基础设施进行综合性管理和有效协调,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多头管理、诸侯割据”的发展模式,致使资源的整合与一体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综合性基础设施规划缺乏。由于部分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缺少有效统筹,规划综合性不强,且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衔接不够,造成基础设施布局不尽完善,结构不尽合理。三是促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政策和机制缺乏。受现行的许多财政、税收、投资等方面的政策和机制制约,再加上项目业主各异,导致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的布局建设难以到位。虽然省市已初步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由于没有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利益共享机制,导致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协调管理难度较大,区域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步履缓慢。这些都使得各类区域性基础设施网络难以互联互通,制约了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的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清除制约珠三角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的体制障碍,以交通一体化为先导,依托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突破行政界限,统筹规划布局,整合各类资源,省市联手加快推进珠三角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建立和完善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体系,并加强与粤东西北、港澳以及泛珠三角其他区域的衔接,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更大空间发挥交通、能源、水资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对社会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为加快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在珠三角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
(二)发展目标。
以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建设形成能力充分、衔接顺畅、运行高效、服务优质、安全环保的珠三角现代基础设施一体化体系,构建珠三角一小时城市圈。
到2012年,区域基础设施协调机制初步完善,实现基础设施统一规划、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基本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
——构建开放高效的一体化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以广州为中心、连通区域内所有地级以上市的城际轨道交通和快速干线铁路网络架构,高速公路网覆盖区域内所有县(市),高等级内河航道网络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枢纽及集疏运系统趋于完善。交通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减少,一体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形成稳定安全的一体化能源供应体系。完善区域内骨干支撑电源总体布局,建成珠三角内外环电网和区域内部输配网络,主要城市初步形成智能化电网;基本建成连接多气源的天然气主干管网和贯穿东西两翼、珠三角的成品油输送管道;区域内油、气、电基本实现同类型同网同价。
——初步建立协商联动的一体化水资源保护开发格局。基本实现珠三角地级市水务一体化管理,初步建立各市之间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协商机制和节约保护联动机制。供水保证率大中城市达95%以上,一般城镇达90%以上,主要用水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防洪(潮)、排涝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初步建成人水和谐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体系。
——基本实现集约共享的一体化信息化格局。基本建立能够支撑“三网融合”和互动应用的公共服务平台系统,建成无线宽带城市群,努力成为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信息化水平初步迈入世界先进行列。区域内整体互联网普及率、无线宽带人口覆盖率分别达90%、60%以上。
到2020年,珠三角基础设施协调机制更加完善,一体化管理体制更为健全,全面实现基础设施现代化。
——形成网络完善、运行高效、与港澳及环珠三角紧密相连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完善,各种运输方式紧密衔接,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更加完备,辐射能力进一步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发展方式全面建立,交通运输服务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构建稳定、清洁、经济、安全的区域能源供应体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能源统一管理体系。区域内外多种类型电源合理优化配置,覆盖珠三角、通达粤东西北的智能化电网、成品油输送网络和天然气输送利用网络趋于完善,实现油、气、电同类型同网同价。
——建立统筹、高效、安全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体系。以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片区为基础,实现整个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一体化。供水保证率大中城市达97%以上,一般城镇达95%以上,主要用水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防洪(潮)、排涝达到国家标准,全面建成人水和谐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体系。
——区域内信息化整体水平进入全球先进行列。珠三角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先进地区,信息基础网络和信息资源网络全面融合,信息资源充分共享,为广大群众提供真正“随时、随地、随需”的信息化生活。
三、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安全可靠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优化配置交通运输资源,强化枢纽和运输通道建设,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紧密衔接,提高交通运输管理水平,构建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要求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一)统一规划轨道交通网。
统筹规划建设城际与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按照《珠江三角洲城际轨道交通规划》(修编),形成以广州、深圳、珠海为主枢纽,覆盖区内主要城镇,与城市轨道交通“零距离换乘”的“三环八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构架。加强城际轨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的衔接,确保两者之间客流的快速换乘。统筹建设城际轨道交通网络,重点加快建设广州—东莞—深圳、广州—珠海、广州—佛山、佛山—肇庆、佛山—东莞、东莞—惠州等城际轨道及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城市轨道交通。到2012年,力争珠三角九市基本建成城际轨道交通;到2020年,基本形成“三环八射”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架构,并以此为骨干形成区域快速公交走廊。(附图1)
进一步完善铁路网。加强城际、城市轨道交通与铁路网络的衔接,按照国家铁路网规划,加快推进广深港客运专线、厦深铁路、贵广铁路、南广铁路、广珠铁路、广东西部沿海铁路广州至茂名段、广州至汕尾铁路等项目,与公路及水运通道共同形成珠三角对外的综合运输大通道。到2012年左右,形成以广州为中心,连通珠三角所有地级以上市,与周边地区紧密衔接的铁路运输网络;京广、广深、广珠实现客货分线,形成客运专线、快速铁路、普速铁路分层次格局。到2020年,珠三角铁路网络更趋完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运输能力基本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求。
(二)统筹推进公路网建设。
加快完善高速公路网。加快广佛、佛开、广三、广清、梅观、水官等高速公路的扩建工程,扩大主要通道的通行能力;加快江肇、肇花、广珠西线、广深沿江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推进虎门二桥、深中通道等跨珠江口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强区域间尤其是珠江口东西两岸的交通联系;加快惠深沿海高速惠州段、广肇高速二期、广州新洲至化龙快速路等项目建设,打通高速公路“断头路段”和“瓶颈路”;加快推进广贺、广河、广乐、大广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提高对外通道能力,增强珠三角的辐射能力。加强国道、省道和城市道路建设,进一步完善互通立交与连接线的规划建设,强化高速公路与其他公路的衔接,实现区域内所有县(市)城区、沿海重要港口、机场、铁路枢纽等重要节点至高速公路车程不超过30分钟。(附图2)
(三)提升拓展港口功能。
有效整合优化珠江口港口资源,促进珠三角港口群协调发展。以集装箱干线港、煤炭中转港等为重点,兼顾集装箱支线港、煤炭一次接卸港和商品汽车装/卸船港的发展需要,加强港口功能结构调整,提升和拓展港口功能。增强广州、深圳、珠海等主要港口现代化功能,加快集装箱、煤炭专业化泊位建设,提升港口专业化运输能力。加快出海航道和内河高等级航道网络规划建设,适应船舶大型化的需要,推进内河船舶标准化,提升水路运输现代化水平。鼓励以资本为纽带,推动各港口横向联合,增强珠三角港口群的整体竞争力。到2012年,港口功能进一步完善,沿海港口总体能力不足和大型专业化泊位偏少的问题基本解决。到2020年,港口总体能力适度超前经济发展,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港口体系,港口技术装备水平、管理体制与服务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附图3)
(四)加强交通枢纽规划建设。
加强各种运输方式之间、城市间及城市内交通线路的衔接,提升枢纽功能。客运枢纽要按照出行需求合理设计换乘流程,优化枢纽空间布局及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实现“零距离换乘”。货运枢纽要加强枢纽内各种运输方式的货运设施间的衔接和协调,实现货物换装的无缝衔接。
科学确定综合交通枢纽的布局与功能定位。重点加快铁路广州南站、广州北站、广州流花站、佛山西站、深圳北站,广州白云机场、深圳机场、珠海机场,广州港、深圳港、珠海港等综合枢纽的建设步伐,进一步增强交通枢纽的运营能力和换乘功能,加强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促进旅客或货物在轨道交通、公路、港口、航空等运输方式之间的快捷转换。(附图4)
完善铁路客运站集疏运系统。广州南站重点配套建设广明高速公路、平南高速公路、广州地铁二号线延长线、七号线、十二号线、广佛城际环线等项目;深圳北站重点配套建设深圳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五号线、六号线以及广深港客运专线等项目;佛山西站重点配套建设广佛城际线、佛肇城际线、广佛环线以及佛山城市轨道交通等项目。
完善机场布局及其集疏运系统。加快推进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和惠州机场复航,巩固和提高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将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发展为大型骨干机场,提升珠海机场服务水平,逐步发展佛山、惠州等支线机场,构筑干支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机场体系。加强机场集疏运系统建设,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重点配套建设广州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广清城际轨道项目、肇庆至花都高速公路、广州北三环高速公路等项目;深圳宝安国际机场重点配套建设深圳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一号线、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外环高速公路等项目;珠海机场重点配套建设珠海机场高速公路、江珠高速公路北沿线、珠海机场至珠海市区城际轨道等项目。
完善沿海主要港口集疏运系统。广州港重点配套建设南沙疏港铁路、广州港出海航道三期工程、洪奇沥水道等项目;深圳港重点配套建设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外环高速公路、东部过境通道、铜鼓航道二期等项目;珠海港重点配套建设广珠铁路、高栏港高速公路、崖门水道等项目建设;虎门港重点配套建设常虎高速虎门港支线、虎门二桥等项目;惠州港重点配套建设惠大疏港高速公路等项目。
(五)推进运输服务一体化。
推进运输一体化发展。客运方面,建设综合客运体系,构建以空港、高速铁路为主体的跨区域快速客运网络;形成以高速铁路、城际轨道、高速公路为依托,以普通公路为补充,各种运输方式间便捷转换的区内城际旅客运输网络;完善以地铁、城市公交汽车、出租汽车、农村客运班线为一体的城乡公共交通运输网络。货运方面,基本建成一体化货运体系,构建以沿海主要港口为核心的国际货物运输通道和以空港为核心的快速国际物流集疏运网络;完善以机场、高速公路、干线铁路及沿海、内河航运为主的国内物流网络及区域物流配送与快递服务网络。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运输监控平台以及维修救援网络,形成运输一体化服务保障体系。
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联网收费。进一步撤并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大力推进电子不停车收费,尽快使其成为高速公路主流收费方式,有效提高全省高速公路整体通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推进年票互通互认。在珠中江、广佛肇实现片区内年票互认的基础上,2010年底争取实现深莞惠年票互认,到2012年前实现珠三角区域年票互认。
推进公共交通“一卡通”。整合现有各城市交通智能卡系统资源,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推进城市间公共交通互联互通和地级以上市公共交通IC卡(集成电路卡)并网,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交通“一卡通”平台,实行全省统一结算。逐步在公交、地铁、道路和城际轨道等交通领域实现“一卡通”,并扩展到泊车电子计时表和停车场等服务领域。2014年实现珠三角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并逐步拓展到城际轨道等交通领域。
四、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统筹规划布局区域内重大能源基础设施,推进油、气、电输送网络一体化建设,多渠道开拓能源资源,促进资源共享,提升管理水平,构建安全、清洁、经济、高效的一体化能源保障体系。
(一)构建一体化智能电网。
以提高供电可靠性为目标,加快完善珠三角500千伏内外环网,构建坚强、稳固、完善的骨干网架结构,增强承接各类型电源分区分层接入能力。加强电网智能化建设和运营管理,提升珠三角电网输、变、配、用电侧智能化水平,构建具备良好适应性、自愈性、安全性、稳定性、灵活性,适应大规模新能源和分布式电源接入的一体化智能电网。优化珠三角电网组团化布局,实现各组团内部电力平衡,控制组团之间单向功率交换,降低区域电网密度,减少电网运行风险。打破行政区划对电网建设的限制,消除区内电力输送瓶颈。加强跨区域输电通道建设,提高承接“西电东送”、粤东西北等区外电力大规模送入的能力,适当提高建设标准,增强跨区域送电的安全可靠性和抗风险能力。加大农村电网和配电网投资力度,提升并统一城乡电网建设技术标准。推广应用环保节能材料、节能减排技术和设备,全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电网。
(二)优化电源结构和布局。
综合考虑资源供应、系统安全、环境保护等因素,统筹规划区域内电源布局,积极推进电源结构向合理化、清洁化、低碳化和技术现代化等方向优化调整。大力发展核电和核电产业,重点推进大亚湾、台山等大型核电基地以及核电产业园建设。积极推进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培育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技术及其装备制造,扶持新能源产业。优化发展煤电,推广燃煤机组零排放技术,合理布局建设热电冷联供和“上大压小”清洁煤发电项目等必要的骨干支撑电源。积极推动清洁煤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统筹做好跨行政区的供热区域热源和热网规划,积极推动区域热电冷多联供工程建设,促进节能减排和产业集聚发展。综合考虑电网支撑和调峰应急需要,根据天然气资源条件适度建设天然气调峰机组,加快推进惠州、深圳等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提高区域内电力调峰调频能力。制定相关并网技术标准,完善市场引导机制,统筹推进分布式能源建设。(附图5)
(三)完善一体化油品输送管网。
结合大型炼化项目和国家原油储备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珠三角成品油管网和加油站布局,逐步建成覆盖全省的一体化成品油管网和油品储备体系,增强成品油供应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近期主要完善珠三角东岸成品油管道,建设惠州—东莞、惠州—粤东、惠州—深圳等成品油输送管道,并与珠三角成品油管道连接,形成西连湛江和茂名炼油基地,东接揭阳炼油基地,内有广州石化、惠州大亚湾炼油基地支撑,贯穿东西两翼和珠三角的成品油输送干线。远期形成通达全省所有地级以上市的成品油输送网络。到2012年建成成品油管道约2000公里,到2020年建成3100公里。(附图6)
(四)建设天然气“全省一张网”。
多渠道拓展天然气资源,加快推进天然气主干管网“全省一张网”建设,逐步形成多气源供应的珠三角天然气主干管道内外环网,并延伸至粤东、西、北地区。近期结合“西气东输二线广东段工程”、“川气东送入粤工程”等陆上规划气源,建设连接肇庆、佛山、广州和惠州的珠三角北干线天然气供应管道,并建设连接东莞、韶关、清远等城市的支干线;依托珠海LNG(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和南海天然气上岸工程,建设连接珠海、江门、佛山、中山和广州等城市的珠江口西岸天然气输送管道,实现珠三角东西两岸天然气管道内环联网,形成珠江口东西两岸、粤北地区相连通的天然气输送网络。2012—2020年,进一步完善珠三角天然气输送管网,实现珠三角北干线天然气管道向东与大鹏LNG项目、粤东LNG项目管道连通,向西与珠海LNG项目、粤西LNG项目管道连通,形成珠三角天然气管道外环联网。到2012年建成天然气管道1700公里,到2020年建成4300公里。(附图7)
(五)推进能源管理一体化。
统筹规划珠三角的电源、电网、成品油管道、天然气管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充分发挥省级电网公司、天然气管网公司和国家三大石油公司的运营管理优势,构建一体化的能源输送网络,统筹调配区域内电源、油源、气源,做好能源资源储备和完善应急方案。加强电力节能发电调度管理。加强对珠三角成品油供应和调度管理,统筹资源储备和应急调配。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统一承接进入我省的天然气资源,集中向各城市燃气管网和大用户供气。在珠三角实行电源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内总体平衡的调控措施。
五、推进水资源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以保障供水安全为出发点,优化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体系,加快推进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一体化,推进区域水利防灾减灾一体化,建设绿色环保、人水和谐的珠三角。
(一)推进水资源开发利用一体化。
合理配置西江、北江、东江水资源,确立珠三角水资源开发利用一体化总体格局。调整供水水源布局,以西江、北江、东江为核心水源,重点拓展西江水源,保护利用潭江、流溪河、增江等独立河流。提高西江水资源调蓄能力,开展省内西江大湾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为珠三角及粤西地区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保障。提高北江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重点建设北江下游清远与横岗水利枢纽,改善供水、航运条件和水环境,并为广州、佛山等城市在北江取水及建立应急备用水源创造条件。实施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优化东江流域水资源开发模式,将流域内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三大水库功能由防洪发电调整为防洪供水,实施江库联合统一调配,增加流域水资源调配能力,实现东江雨洪资源利用,维持东江流域内外水资源供需与生态平衡。(附图8)
合理调整和整合现有供水格局,形成区域江库联通、相互补给、灵活调度的多层次供水网络。通过优化整合佛山市水源,并与广州西江水源统筹考虑,推进广佛地区水源一体化。在保留广州东江水权的前提下,将广州东片区的部分取水量由东江转移至西北江(增城新塘等地的取水量保留在东江北干流),广州中心区在东江北干流的水源地主要作应急备用水源,将腾出的水量补充给东江片的缺水城市。重点建设广佛西江引水北线工程(即广州西江引水工程)、南线工程及广佛江库联调工程,将流溪河水库功能调整为以防洪供水为主;适时实施广州花都北江引水工程,满足广州北部地区远期发展用水需求,为广佛地区提供应急备用水源;适时推进佛山西部与肇庆东南部水源一体化建设。推进深莞惠(港)水源一体化,重点推进东莞市东江与水库联网供水水源工程建设,完善深圳公明、清林径调蓄工程等江库联调系统;通过优化东莞市江库联调工程体系和东江深圳东部供水工程布局,分别推进莞惠、深惠水源一体化。推进珠中江(澳)水源一体化,在充分利用珠海当地水资源和水库调蓄库容的基础上,加快建设竹银水源工程,适时把取水口上移到中山、江门市境内,并与中山、江门水源进行统筹规划,解除咸潮及水质污染对珠中江(澳)供水安全的威胁。推进江门市水库联网工程建设,逐步实现分片区联网供水。
推进供水管网一体化建设。地级市内部,按集中供水为主、分散供水为辅的模式,通过撤并规模小、工艺落后的水厂及加快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等手段,实现供水管网连通,并全面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地级市之间,在水源一体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联通城市之间供水管网的主要衔接节点,按规模经营、经济高效的原则,积极推进城市间供水管网联网。通过供水管网的联通,实现区域城市内部及城市间供水管网的互连互备,以共同应对突发事件,提高珠三角的供水应急保障能力。
(二)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一体化。
推进珠三角河网整治一体化,科学规划主要供排水布局。充分利用珠三角河网的独特性,按照供排分流原则,对珠三角供排水布局进行统一规划,并通过河涌水闸的建设和统一优化调度,建设和保护清水走廊供水通道,实现供排水的协调统一、互通可控,避免不同城市取水、排污相互交叉混合。西江、北江片逐步建立“靠西取水、靠东退水”的供排水格局,东江片主要通过各类水闸及枢纽逐步实现供排水分离。
根据目前珠三角水资源分布状况及取水口分布情况,划定珠三角5条主要供水通道(表1)。供水通道严禁新增排污口,依法关闭或迁移对水体污染大的排污口,在河涌适当位置建设水闸并进行科学调度,防止河涌污水进入供水通道。根据珠三角地区主要河道水质现状、水功能区划、工业和人口分布及主要取排水口布局,划定9条主要排水通道(表2),所有排水均必须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实行严格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确保满足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
以水系为单元进行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建设,并按照珠三角网河区供排水通道布局污水处理厂。各地市在编制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厂布局及土地利用等规划时,应根据本次划定的主要供排水通道进行布局,沿海地区尽可能采取独立排海方式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