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就《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九条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更新日期:2009年10月14日
为适应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经研究,我会拟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九条,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09年10月28日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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