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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管理企业灾后恢复重建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更新日期:2009年08月26日
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支持中央管理企业汶川地震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等文件精神,中央财政对中央管理企业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贷款贴息政策。为加强中央管理企业灾后恢复重建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我部制定了《中央管理企业灾后恢复重建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管理企业灾后恢复重建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二○○九年八月六日
附件下载:

中央管理企业灾后恢复重建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doc
中央管理企业灾后恢复重建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