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16日
各中央企业:
《企业年度工作报告》是中央企业向出资人报送的重要文件,是全面综合反映企业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信息的重要载体,是监事会了解掌握企业情况、有效履行出资人监督职责的重要基础。从2007年度填报情况看,多数企业非常重视,能够认真填写、及时报送。但也有部分企业存在填报范围和内容不完整、格式不规范、报送不及时等问题,影响了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正常开展。经对各企业2007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情况综合评价,其中质量“较好”的占70.5%(名单见附件),“一般”的占28.1%,“差”的占1.4%。
为做好2008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由相关领导牵头,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明确内部分工,落实相关责任,按规定时间、内容和形式报送。
(二)各企业应认真总结2008年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情况,如实编制《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企业重大事项和主要情况。内容应完整翔实,简明扼要,条理清晰,既讲成绩,又讲问题。
(三)各企业应加强与监事会的沟通,及时总结填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认真做好对所属子公司布置培训、编制和报送工作,按时保质完成2008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
二、按照规定要求编制报送
(一)各企业应按照《企业年度工作报告》格式文本及编制说明认真填报(参考格式见附件)。根据派驻本企业监事会的要求,填报内容可适当增减。
(二)各企业及所属重要子公司应完整填报《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范围包括集团公司、境内外二级子公司、各级金融类子公司以及所托管企业。管理级次较长、主要经营实体在三级以下子公司的企业,应根据派驻本企业监事会的要求确定填报级次。
(三)《企业年度工作报告》涉及的2008年度相关财务数据采用报送国资委统计评价局的财务快报数。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和预算报告在报送国资委统计评价局的同时报送派驻本企业监事会。
(四)《企业年度工作报告》继续使用2008年度企业报表处理软件填报。“格式文本及编制说明”已安装在企业报表处理软件中,需要纸质材料的企业请与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局联系。
(五)各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特点,确定《企业年度工作报告》的密级。
(六)各企业须于2009年1月31日前将《企业年度工作报告》(纸质材料1套,光盘3套),以正式文件连同《企业年度工作报告》清单(式样见附件),集中一次报送至派驻本企业监事会。报送文件应说明集团公司二级子公司数量、金融类子公司数量、实际报送数量,如存在应报未报情况需说明原因,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共同促进提高填报质量
(一)各企业应加强对所属子公司填报工作的指导,加大审核力度,确保报告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二)监事会接收《企业年度工作报告》时应认真把关,仔细审核,并办理相应的接收手续。经审核,对不符合填报规定的《企业年度工作报告》,要求企业重新填报或补报。
(三)监事会将继续对2008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情况进行评价,并在中央企业范围内通报。
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与派驻本企业监事会或监事会工作局联系。
监事会工作局联系人:李健
联系电话:(010)64471367
传真电话:(010)64471336
地 址:北京市安定门外大街56号
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局
邮政编码:100011
附件:1.《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参考格式及编制说明
2.《企业年度工作报告》清单式样
3. 2007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质量较好的企业名单
《企业年度工作报告》是中央企业向出资人报送的重要文件,是全面综合反映企业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信息的重要载体,是监事会了解掌握企业情况、有效履行出资人监督职责的重要基础。从2007年度填报情况看,多数企业非常重视,能够认真填写、及时报送。但也有部分企业存在填报范围和内容不完整、格式不规范、报送不及时等问题,影响了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正常开展。经对各企业2007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情况综合评价,其中质量“较好”的占70.5%(名单见附件),“一般”的占28.1%,“差”的占1.4%。
为做好2008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由相关领导牵头,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明确内部分工,落实相关责任,按规定时间、内容和形式报送。
(二)各企业应认真总结2008年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情况,如实编制《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企业重大事项和主要情况。内容应完整翔实,简明扼要,条理清晰,既讲成绩,又讲问题。
(三)各企业应加强与监事会的沟通,及时总结填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认真做好对所属子公司布置培训、编制和报送工作,按时保质完成2008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
二、按照规定要求编制报送
(一)各企业应按照《企业年度工作报告》格式文本及编制说明认真填报(参考格式见附件)。根据派驻本企业监事会的要求,填报内容可适当增减。
(二)各企业及所属重要子公司应完整填报《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范围包括集团公司、境内外二级子公司、各级金融类子公司以及所托管企业。管理级次较长、主要经营实体在三级以下子公司的企业,应根据派驻本企业监事会的要求确定填报级次。
(三)《企业年度工作报告》涉及的2008年度相关财务数据采用报送国资委统计评价局的财务快报数。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和预算报告在报送国资委统计评价局的同时报送派驻本企业监事会。
(四)《企业年度工作报告》继续使用2008年度企业报表处理软件填报。“格式文本及编制说明”已安装在企业报表处理软件中,需要纸质材料的企业请与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局联系。
(五)各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特点,确定《企业年度工作报告》的密级。
(六)各企业须于2009年1月31日前将《企业年度工作报告》(纸质材料1套,光盘3套),以正式文件连同《企业年度工作报告》清单(式样见附件),集中一次报送至派驻本企业监事会。报送文件应说明集团公司二级子公司数量、金融类子公司数量、实际报送数量,如存在应报未报情况需说明原因,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共同促进提高填报质量
(一)各企业应加强对所属子公司填报工作的指导,加大审核力度,确保报告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二)监事会接收《企业年度工作报告》时应认真把关,仔细审核,并办理相应的接收手续。经审核,对不符合填报规定的《企业年度工作报告》,要求企业重新填报或补报。
(三)监事会将继续对2008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情况进行评价,并在中央企业范围内通报。
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与派驻本企业监事会或监事会工作局联系。
监事会工作局联系人:李健
联系电话:(010)64471367
传真电话:(010)64471336
地 址:北京市安定门外大街56号
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局
邮政编码:100011
附件:1.《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参考格式及编制说明
2.《企业年度工作报告》清单式样
3. 2007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质量较好的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