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更新日期:2008年01月29日
为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中国证监会起草了《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或建议。有关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08年2月15日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
联系方式如下:
传真:010-88061060
电子邮箱:guy@csr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机构部
邮编:100032
附件:《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doc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联系方式如下:
传真:010-88061060
电子邮箱:guy@csr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机构部
邮编:100032
附件:《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doc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