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规章制度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

更新日期:2004年10月20日
财  政  部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
 
财法[2004]4号
 
 
部内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国务院近日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同时发布《关于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国务院法制办也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纲要》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等十一个方面作出了规定。国务院在印发《纲要》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纲要》的重要意义,切实抓紧做好《纲要》的贯彻执行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国务院各部门要把落实《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把《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保障。《实施意见》还就各部门各单位实施《纲要》的重点任务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直接明确由财政部牵头或者参与的任务10项。国务院法制办对贯彻落实《纲要》提出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为贯彻《纲要》、《实施意见》和国务院法制办有关通知要求,现就财政部贯彻落实《纲要》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纲要》作为全国财政“四五”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为提高财政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对实施《纲要》重要性的认识,财政部决定,将《纲要》作为全国财政“四五”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学习、宣传和培训《纲要》作为重要内容,列入今明两年普法工作计划,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为贯彻落实《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召开全国财政法制工作会议,部署《纲要》的贯彻落实工作。在国务院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该会议拟于5月份召开)后,适时召开全国财政法制工作会议,将学习和贯彻《纲要》作为今年全国财政法制工作会议的主题,全面部署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纲要》的各项工作。
 
  三、组织制定《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纲要》,全面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财政部正在组织起草《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暂定名),并将广泛征求财政部门、专家、学者及有关方面的意见。
 
  四、明确分工,逐项落实《实施意见》中明确由财政部承担的各项任务。财政部内各有关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第(二)项第3点)。主要涉及财政部门信息公开、政府行政经费预算及相关制度建设等问题,由综合司、预算司、企业司、办公厅、条法司负责。
  (二)关于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第(三)项第3点)。主要涉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管理体制及制度建设问题,由会计司、经建司、企业司、教科文司、条法司负责。
  (三)关于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第(三)项第4点)。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问题,由社保司、条法司负责。
  (四)关于建立健全有关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的法律制度,实现规范的部门预算(第(三)项第6点)。主要涉及预算、国库法律制度建设问题,由预算司、国库司、国防司、行政政法司、教科文司、经建司、企业司、农业司、社保司、条法司负责。
  (五)关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第(三)项第7点)。主要涉及行政性收费管理及制度建设等问题,由综合司、条法司负责。
  (六)关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范行政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补贴制定(第(三)项第8点)。主要涉及公务员工资待遇问题及制度建设等问题,由综合司、行政政法司、条法司负责。
  (七)关于建立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第(四)项第l点)。主要涉及实施执法责任制及相关行政经费管理等问题,由行政政法司、监督检查局、条法司负责。
  (八)关于严格行政赔偿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补偿制度(第(六)项第3点)。主要涉及行政赔偿与补偿经费管理与制度建设等问题,由条法司、行政政法司、预算司负责。
  (九)关于建立行政赔偿中的听证、协商和解制度(第(六)项第4点)。主要涉及行政赔偿中有关经费管理与制度建设,由条法司、预算司负责。
  (十)关于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具体措施和办法(第(八)项第3点)。主要涉及各部门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由行政政法司、条法司负责。
  以上分工中名列前面的单位为业务牵头单位,条法司在法律上把关。
 
  五、制定计划,落实措施,组织好地方财政部门贯彻实施《纲要》的各项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配合财政部做好全国财政系统贯彻实施《纲要》各项工作的同时,要根据本地区财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实施《纲要》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努力把《纲要》规定的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二〇〇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