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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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协关于做好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1年09月22日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制度建设年”活动精神,积极推动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各项管理制度,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落实。
  一、“制度建设年”活动是今年行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制度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以制度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带领业务工作的规范,提高事务所管理水平和执业质量。
  二、各事务所主任会计师要亲自抓,负总责,带领本所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订详细的制度建设计划(目录)。各地市注协要结合本地实际,指导本地区事务所积极开展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并将各事务所的制度建设计划汇总上报省注协。
  三、为及时反映各市事务所制度建设进展情况,根据中注协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注协将建立制度建设进展定期通报制度。自9月12日起,请各市注协每两周上报一次《各市会计师事务所制度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二,周四上报)至省注协党建办。省注协将定期通报全省制度建设进展情况。
  联系人:林壮镇,李茵
  电话:83063584,83063560
  邮箱:gdzh@cicpa.org.cn
  附件: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意见
  2.市会计师事务所制度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О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