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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首批资深会员进行重新审定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2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首批资深会员:
  为完善自律管理体系,创新会员管理体制,中评协探索建立了资深会员制度,并于2006年4月产生了首批25位资深会员。这些首批资深会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深厚的评估理论功底、较高的专业水平,对资产评估行业建设、发展及协会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管理办法》的规定,资深会员证书的有效期限为5年。至2011年4月止,首批资深会员的有效期已届满,我们将对资深会员的资格进行重新审定。审定合格的,再予继续颁发新证书。
  一、审定要求
  资深会员资格的重新审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在拥有资深会员资格的5年中,资深会员显示出了高尚的职业道德风范,对评估行业具有持之以恒的敬业精神,促进行业和谐发展,自觉维护会员团结、行业信誉和协会声誉方面做出积极有效工作;
  (二)在评估专业领域有突出的新贡献,在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方面取得新成绩,近5年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与评估相关的专业论文5篇以上或评估著作、课题等成果;
  (三)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平,创新能力和协调能力。请列举近5年在评估项目中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协调性难度大的5个项目,并说明该项目具体专业难点、创新点或协调难点以及本人发挥的作用。
  (四)在经济领域具有持续良好的社会声望,积极参与资产评估行业或协会建设,以及行业争先创优和党建工作,对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或对协会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审定程序
  (一)提交审定材料
  请各位资深会员认真填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审定表》(附件),并于9月12日之前将审定表和不超过1500字的自述材料(并附电子版以及相关专业论文、评估专业著作、国家级研究课题原件)报中评协会员部。
  (二)组织评审
  中评协按照审定要求,对申报人资格、自诉材料及附件等进行审查、确认后,将申报人自述材料在中评协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组成资深会员资格评审委员会,结合网上公示情况,对重新审定人员进行约请面谈方式,请资深会员对行业发展及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综合考评后,提交中评协秘书长会议审定,报中评协常务理事会通过。
  (三)颁发证书
  审定通过后,由中评协颁发新的资深会员证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小明、宋 琼;
  联系电话:(010)88191791、88191797;
  电子邮箱:sxm@cas.org.cnsongqiong@cas.org.cn
  附件一: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审定表
  附件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首批资深会员名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