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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出台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准则

更新日期:2011年07月24日
    据经济之声报道,在今天(22日)下午举行的证监会新闻通气会上,证监会公告了《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确定了实施离任审计、审查的人员范围,细化了离任审计、审查报告的具体内容等。
   《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将在今年的10月1号开始实施。《准则》一共有19条,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证监会表示,这一准则主要是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人员离任审计和审查报告的内容。
    证监会:2004年9月证监会就已经颁布《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但这个办法的规定并没有对离任审计、审查报告的内容做具体规定。实践中会计事务所,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出具的离任审计,审查报告格式都比较多样,内容也比较简单,缺乏针对性,很难客观全面的反应离任审计,审查对象的工作情况。
这位负责人介绍,准则有助于加强对基金从业人员的持续跟踪与监管,进一步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证监会:第一,要求相关机构建立离任审计和离任审查制度,规定了应当接受离任审计和离任审查的人员范围。第二,对离任审计和审查报告的内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第三,对离任审计,审查工作提出了全面客观公正等方面的要求,并对违反《准则》规定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惩处措施。